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如果,如果因涉嫌抢劫罪而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公安机关应该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公安机关继续扣押车辆就没有法律依据,应该归还被扣押的车辆,如果不归还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投诉。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一百四十三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