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安全部在2015年发出通知《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其中由两个点需要注意,一个是时间,一个是文书的形式。
一、需要注意时间:五日和十日这里包括采取和解除。即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的,五日内告知其所在单位。采取后又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在解除后五日内告知其所在单位。如果是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要在做出决定的十日内告知。
二、有专门的文书:告知书和回执有一个专门的文书,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解除刑事强制措施情况告知书》,加盖单位公章送到所在单位就可以了。处罚实行向所在单位告知制度的通知》,要求当抓到涉嫌违法犯罪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对他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刑事处罚时,不仅仅是像往常一样,向他们的家属告知,同时要向他们的所在单位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