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在具有下列情形的时候,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女方退还男方彩礼钱:
1,男女双方没有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男女双方已经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
3,婚前男方付彩礼钱并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以上的
2,3两点是要在离婚的前提下才会生效的总之,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存在上述第2、第3项的情形,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如果女方不退还彩礼钱,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退还。也就是说夫妻离婚,其实在一定的情形下,女方还是需要返还彩礼钱给男方。但要是在离婚的时候并不存在上述第2、第3项的情形,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钱,女方可以拒绝退还。这个时候,如果男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女方退还,法院对这种情况是不会支持男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