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洗钱数额的5%以上20%以下罚金。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1)提供资金账户;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金融工具;
(3)通过转让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转移资金;
(4)协助汇款到国外;
(5)以其他方式掩盖和隐瞒犯罪的非法所得和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刑事犯罪。拘留;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拓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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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黑钱的方法有多种,途径也有很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金融机构以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资金的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为了逃避监管和追查,洗钱犯罪分子往往通过不同的方式和渠道对犯罪所得进行处理。长期的洗钱活动发展出了多种多样的洗钱工具,例如,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利用空壳公司,伪造商业票据等。经济方式的创新也使洗钱方式不断翻新,更为隐蔽,如网上交易。专业的洗钱组织更是越来越熟练地对各种洗钱手段和方式加以组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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