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
(二)有证据证明实施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
(三)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第88条:“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 规则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规定的,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根据以上规定,逮捕必需符合下列三个实质条件,也就是适用逮捕的证据要件、罪行要件、社会危 险性要件。 第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适用逮捕的事实基础。满足这一条件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①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②有证据证明该 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即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之间有了客观联系,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已有证据证明);
③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 证属实。这里的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