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并罚金5-50万元、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变造的汇票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骗取财物的:
(一)明知是伪造,应对相关责任人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构成票据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所以,如果是个人诈骗,那么就是数额特别巨大。使用伪造,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罚款5-50万;如果是诈骗,属于数额巨大,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支票的、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那么这里有个数据就是“金额较大”、“金额巨大”这个是怎么衡量的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骗取财物的。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