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时填写受益人时,一般可以指定被保险人的丈夫、妻子、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或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第三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是多人,多人中受益顺序可以是并列的,也可以是有优先顺序的,受益份额可以是等份的,也可以是不等份的。
由于生活的变故,当初投保时,指定的受益人可能因离异、死亡等而变化,因此,只要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前,被保险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随时用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更改受益人。如不及时更改,万一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给付可能与投保人的初衷相违。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被保险人和投保人不是同一人,且投保人提出要更改受益人的,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以防止道德风险。
当然,许多投保人在购买保单时,常常选择不指定受益人。对此类未指定保险受益人的,身故后的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遗产进行分割,按《继承法》的继承顺序来做分割。但继承人必须证明身份,并要办理公证。这样,不仅在理赔上耗时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