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会影响量刑。
理论上来说,越早的话说明主动退赃态度越好,量刑会考虑的更多一些,实践中需要考虑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退赃分为主动退赃与被动退赃,在量刑上的权重不同。
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规定:
主动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上,被动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主动退赃指犯罪尚未被侦查机关发现时,主动退回赃款;被动退赃指犯罪已经被侦查机关发现,不得以而退赃。
主动退赃通常发生在同案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已经败露的情况下,主动退赃可以向单位退还,也可以直接向反贪局自首并退赃。被动退赃在侦查阶段(反贪局)、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或者审判阶段(法院)退赃均可以,但是,越早退赃反映出的退赃态度越积极。
扩展资料:
量刑的基本方法
量刑步骤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