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因此,对于盗窃文物构成犯罪的量刑,必须首先区分被盗窃的文物是否为珍贵文物和犯罪情节是否严重。如果被盗窃的文物为珍贵文物且犯罪情节严重的,应当在无期徒刑和死刑之间考虑量刑,并处没收财产。但如果不能同时满足被盗窃的文物为珍贵文物和情节严重这两个条件,如何量刑,《刑法》中没有明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