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生效后,如果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会留在看守所服刑,家属可以在看守所下一个接见日进行预约会见。如果刑期三个月以上的,会在十日内被投入监狱服刑。只要投入监狱,监狱考虑到家属心情一般会安排随时会见的,但各地情况也不尽相同,可以预先与监狱方面进行联系、咨询。一般情况下,监狱每月安排家属会见一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近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具体是指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会见对象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等,并经过监狱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方可会见。其他亲属或他人,监狱认为对罪犯改造有帮助,经监狱批准,也可会见。
以上内容是我对你关押在不同的监狱的亲人会见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