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发生这种连撞事故,显然第一辆车的车主是无责任方,而他的责任方就是第二辆车的车主,所以第一辆车的车主在理赔的时候就只需要在交警来了以后,出示驾驶证、行车证以及交强险保单就可以了。交警到事故发生地以后,就会裁定出责任方。随后,第一辆车的车主就只需要带上交警给出的裁决协议书、驾驶证、行车证以及交强险保单等复印件到汽车维修店维修车辆就可以了。维修点会有相关的理赔工作人员来帮车主交接剩下的事宜,并与责任方的保险公司核定损失,等到和责任方的保险公司核定出结果以后,维修方会在车辆维修好后通知责任方来付费,并通知车主来取车就可以了。不过,如果车主为事故的无责任方,不需要理赔的话,应该及时向所报保险公司销案,这样会有利于以后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