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延(犯罪嫌疑人被押的除外)。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结束的日期,应当根据案件确定,一般是一个月,最长是一个半月。
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