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所以,就拒绝签字。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式:
一、是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二是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
二、如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有异议),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三、当事人是否签字,对以后事故损害索赔都不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