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有签字,对方又耍无赖,可以要求交警按事故处理规定的简易程序处理,即:交警招集肇事者、你、还可以把车主招集到,三方协商赔偿事宜,达成协议,三方签字,各执一份,对方找保险公司要钱,或约定转入你的账户交纳入协议。如果对方还是不配合,不到场,交警是有权定责并有法律效力的。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诉讼程序。
2.交通肇事,定责是司机,关连者是车主,保险公司是支付方,可以一起起诉,因为车主才有保险受益权,他提供车辆,现在他的车辆肇事,肇事者又推脱,车主当然受到连带,损失当然由车主的保险受益中赔偿一部分或全部。
3.上法庭后,可能还会调解,这时,如果你的损失由交强险支付已经够用的话,向法院提出申请撇开肇事者,直接由车主谈赔偿。交强险是保险公司支付,车主没有必要在法庭耍赖,那样对其无利也无益。协调不成,法院会根据事实、证据,按法规条文进行判决的,保险公司不会熟视无睹的。
4.如果交强险不够赔偿,因肇事者是全责,以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者赔偿。
5.到法院起诉之前,最好咨询或请律师,因为此类案子有很多的细节问题不是非专业人士所能考虑到的。由于此案肇事者不配合交警定责和调解,在法庭上可以申请要求对方赔偿你请律师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