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然衡量的是律师的专业能力。
律师能力是律师完成辩护工作应具备的能力。主要包括:
(1)敏锐的观察力。
(2)敏捷的思维能力。
(3)良好的记忆能力。
(4)高度的注意力。
(5)良好的交际能力。
(6)良好的语言能力。
(7)准确的判断力。
2.“唯输赢论”
简单来说,盲目的相信“赢官司的才是好律师”,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找一些数据上胜诉率越搞越好的律师。正是基于普通大众的这种心理,往往很多律师和非专业律师就利用“常胜”、“胜诉率高达多少多少”这样的噱头来揽诉讼。笔者认为可以考虑胜诉率,但不是一定要以胜诉率为标准。
3.执业领域和人脉很重要
执业领域指的不是律师行业,而是究竟该律师擅长打哪一类的官司,不能忽视这个方面,就像你不可能去找一个五官科的老医师来治你的骨折。执业领域对口的律师,会在案件明显各方面客观条件都体现出你会败诉的时候,明确的告知你,并帮你想出止损的办法。
笔者认为,案件最终会怎么处理,主要还是依赖于案件事实以及证据情况。律师辩护是有作用,但这种作用是建立在案件事实以及证据情况的基础上,如果缺乏事实基础和证据支撑,不论律师如何辩护都很难以影响或左右案件的最终结果。认为可以通过律师辩护就可以左右案件最终结局的想法和认识是天真和可笑的,在具体辩护中,事实是基础,证据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