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之前的节目中给大家介绍过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员改减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什么,那么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员有没有不得减刑的规定呢?今天我们来简单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我国《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同时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刑法》中并没有无期徒刑不得减刑的规定。所以,当我们今后再遇到“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员有没有不得减刑的规定”这个问题时,可以回答“刑法中并没有这样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78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