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私募基金公司应当具有下列要求,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一)实缴资本或者事实上缴付给钱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组织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限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有两名符合要求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
(四)有好的社会信誉,近期三年无违法违规做法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组织无不良诚信记录。股权投资管理组织、创业投资管理组织等符合登记要求的,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限定的和经国务院准许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组织限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