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内只能补领、换领符合条件人员的身份证:
1、2016年上半年,在全省户籍派出所全面推开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
2、7月1日,部署兰州、天水两市与河南、江苏、浙江等全国试点省份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
3、12月1日,部署嘉峪关、酒泉、白银、定西、陇南、庆阳6市户籍派出所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推广工作;
4、2017年7月1日,依据公安部印发的意见要求,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5、当事人首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只能凭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向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一,以首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