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建议及时归还。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而在司法解释中: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至于具体量刑的起点,每个省根据各自的经济发展水平予以确定。
关于你的提问。
1、顾客拿手机走人的性质。如果顾客趁人不备偷偷拿走手机,那属于盗窃。
2、能不能报警的问题。可以报警,如果你所在省份确定盗窃追究数额在1600元以下,那么盗窃1600元的手机已构成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你所在省份确定盗窃追究数额在1600元以上,那盗窃行为也会触犯治安处罚法,应追究行政责任。
综上,顾客拿手机走人的行为,至少是违法行为,甚至可能是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履行职责,受理你的报案,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