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的规定和学界通说,分配举证责任应遵循以下规则:
首先,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举证责任的分配作出明确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其次,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法律要件分类说分配举证责任,即主张权利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权利发生的要件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否认权利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权利受到妨碍、权利已经消灭或者权利受到限制的要件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最后,在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具体规定,依据法律要件分类说分配举证责任又违反公平和正义的要求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证据距离等因素合理地分配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