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版权法第504条()款第(2)项的加重赔偿规定,是有惩罚性质的法定赔偿。该条款规定,在版权人承担举证责任的案件中,如果法院发现被告故意实施侵权行为,法院可基于自由裁量将法定赔偿额提高到不超过15万美元[10]。法院在Playboy Enterprise . Webbworld, Inc.案中确定法定赔偿金额时,除考虑版权侵权人节省的费用和收获的利润外,还考虑了赔偿金对被告和第三方的威慑效应和侵权人实施侵权时的心理状态[11]。而具有故意的心理状态实施侵权的“故意侵权”,是确定惩罚性赔偿的必要条件。司法实践往往将重复侵权、接到权利声明或侵权通知而继续行为等视为故意侵权,关注侵权人行为的可责难性和主观意图,这与实际损害赔偿或法定赔偿的考虑重点不同。美国最高法院认为,若“某种民事制裁不仅实现救济目的,而且以报复或威慑为目的,就是惩罚”[12],美国版权法在故意侵权时所裁定的远高于实际损失或侵权人得利的加重赔偿,就是惩罚性赔偿[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