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护名誉权的法律依据来源于《民法通则》、《刑法》、《侵权责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
(2)具体条文
①《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②《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③《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