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期间,如果表现不好的,没有减刑;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无期徒刑的,2年后,可以减刑为有期徒刑,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法〈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第七条 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第八条 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