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没有固定现场,痕迹物证不易提取。扒窃分子一般选择人员密集并且人群流动大的地方作案,越是人多拥挤的地方,越是扒窃分子容易出没的地方,由于现场不固定且人员流动大,有些扒窃案件也会因人群的走动而被破坏,所以扒窃现场一般无法保存,勘查价值不大。如案例中犯罪嫌疑人诸某将作案地点选择在诸暨市暨阳路闹市一带的麦当劳餐厅,人员密集繁杂,便于得手。
二是受害性大、流窜性多。扒窃案件易于得手,有的一次就能窃得几千元、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得手后又迅速逃窜。如案例中犯罪嫌疑人诸某一次性窃得受害人苹果手机一只,价值4000余元,手机上有相关信息因此也被盗,给受害人造成了较大的不便。
三是作案手法简单,技巧性强。扒窃行为从表面看是比较简单的,许多扒窃分子并不借助于任何特别的工具,也不需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只身一人,赤手空拳即可行窃。如案例中犯罪嫌疑人诸某的做法,赤手空拳,用手夹取,没有作案工具,不易被发现,一些扒窃分子虽然带有刀片、镊子等作案工具,但这些工具极为普通,而且体积小,极易隐藏,一旦被发现,也能立即扔掉,不易缴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