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乡村土地承包法》关于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限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牵涉乡村土地承包纷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6号)等法律政策,以互换方式流转的承包地,流转两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的,由当事人向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提议申请,按照合同商定,对土地流出户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定给土地流入农户,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无书面协议的,由两方就土地流转意向达到一致,补签土地流转合同后,由当事人向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提议申请,按照合同商定,对土地流出户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定给土地流入农户,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对土地互换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登记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