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一户一宅”中户的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可否需要分户的要求必须按照规章规则来依法认定,并不是机械的按照可否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来确定的。乡村宅基地审批“一户一宅”中“户”的认定:
(一)“户”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且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家庭。
(二)申请户申请乡村宅基地,应当指定家庭中满18岁的一个人员作为申请人,其他人员作为共有申请人。
(三)除无直系亲属的单身能够单独成一户申请外,其他申请户至少需有二人以上集体经济组织人员。
(四)对“户”的认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夫妻应当共有申请(你爸妈必须算做一户,除非离婚);
2、未成年人应当与看护人共有申请(未成年人必须与看护人一同算一户,未成年人不能单独立户);
3、成年娃儿除婚嫁外,不得分户申请(你无结婚的,必须跟爸妈一个户);
4、赡养爱人应当与赡养人之一共有申请(你负责赡养爸妈或者(外)祖爸妈的,他们必须跟你一个户);
5、其他特殊情况应经分局集体会审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