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1.对职务犯罪的立案监督缺乏有效性。与普通刑事案件的发生具有相对公开性、明显的社会危害性不同,检察机关自行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知悉范围小,与之相匹配的是对侦查行为缺乏相应的监督。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改变案件性质立案进行恶意管辖现象。
2.对职务犯罪侦查强制措施缺乏有效审查和监督。对职务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尤其是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拘留、逮捕等,由检察机关自行决定。部分侦查人员在实际办案中“打擦边球”,以刑事拘留、逮捕或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