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只有身份证而没有户口簿,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如果户口簿因故拿不出来,或者不方便拿出来,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然后持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