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种属於一般家庭团聚,必须是你妈妈申请夫妻团聚的同时,你们作为未成年子女,才可以一起申请。而未成年子女的定义是:夫妻团聚,递交材料的当日,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以一同申请。(是你妈妈和你们递交申请定居材料当日,你们未满18周岁,而不是你爸爸拿到身份证的时候你们未满18周岁)照顾父母类(父母年满60周岁),只能申请一个内地子女前往香港定居照顾,而且父母是必须在香港无任何子女。不能申请两个的。你爸爸申请的那种类型的超龄子女,是指2001年11月1日之前,父母取得香港身份证的时候,其子女未满14周岁。。这种申请,只要子女符合条件,不管多少个子女都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