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A因与丈夫过得很不愉快,一直想要与丈夫要离婚。丈夫已经同意离婚,离婚协议书,小A已经在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书写好,就等着丈夫签离婚协议了。丈夫却掏出了一张借条:“这是我们结婚后在装修时我向我姐借的10万元,你如果要求离婚,请先把欠姐姐的钱先还清。小A与丈夫共同购买的房屋是在四年前,一年后双方共同装修的房屋,小A印象中没有向丈夫的姐姐借钱,丈夫以前从来没有提起过,小A也没有向姐姐出具过借钱的借据。因此,小A坚决不认可丈夫所说的借款10万元钱。
小A与丈夫冷战了两天。昨天晚上,丈夫好像换了一个人,嬉皮笑脸地找到了小A,说“向姐姐借的钱你也要还一半,除非还了这笔钱,不然别想离婚。”小A被气得直跺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