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堂姐在银行工作时,对银行工作的法律知识不够全面,领导安排他办事时,不小心违规操作了,后来被发现事态比较严重,警方介入调查了,判处了暂予监外执行,请问暂予监外执行遵守哪些规定呢?

帮助10人 3.5w浏览 匿名 2019-08-06 山西临汾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2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按规定定期汇报,提交病情复查情况。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在规定的医院就医,从事就医以外活动须经批准。
      不得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
      参加学习教育。
    全文
    10 2019-08-06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通知
    第一条 为了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刑罚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
    1、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
    2、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3、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对有关职务犯罪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逐案报请备案审查。
    第三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第四条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生活、医疗和护理等费用自理。
    罪犯在监狱、看守所服刑期间因参加劳动致伤、致残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其出监、出所后的医疗补助、生活困难补助等费用,由其服刑所在的监狱、看守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第六条 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或者不配合治疗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罪犯适用保外就医应当从严审批,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严重疾病,但经诊断短期内没有生命危险的,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对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因违法违规被收监执行或者因重新犯罪被判刑的罪犯,需要再次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从严审批。
    第七条 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罪犯,原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在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原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原判刑期三分之一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对未成年罪犯、六十五周岁以上的罪犯、残疾人罪犯,适用前款规定可以适度从宽。
    对患有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的罪犯,可以不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关于执行刑期的限制。
    第八条 对在监狱、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看守所应当组织对罪犯进行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也可以向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
    监狱、看守所对拟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核实其居住地。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
    监狱、看守所应当向人民检察院通报有关情况。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监督有关诊断、检查和鉴别活动。
    第九条 对罪犯的病情诊断或者妊娠检查,应当委托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或者检查证明文件,应当由两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共同作出,经主管业务院长审核签名,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影像学资料和病历等有关医疗文书复印件。
    对罪犯生活不能自理情况的鉴别,由监狱、看守所组织有医疗专业人员参加的鉴别小组进行。鉴别意见由组织鉴别的监狱、看守所出具,参与鉴别的人员应当签名,监狱、看守所的负责人应当签名并加盖公章。
    对罪犯进行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与罪犯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医师、人员应当回避。
    第十条 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监狱、看守所审查确定。
    罪犯没有亲属、监护人的,可以由其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原所在单位或者社区矫正机构推荐保证人。
    保证人应当向监狱、看守所提交保证书。
    第十一条 保证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承担保证人义务;
    2、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4、能够与被保证人共同居住或者居住在同一市、县。
    第十二条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保证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协助社区矫正机构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和有关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变更居住地,或者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需要保外就医情形消失,或者被保证人死亡的,立即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
    3、为被保证人的治疗、护理、复查以及正常生活提供帮助;
    4、督促和协助被保证人按照规定履行定期复查病情和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的义务。
    第十三条 监狱、看守所应当就是否对罪犯提请暂予监外执行进行审议。经审议决定对罪犯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监狱、看守所内进行公示。对病情严重必须立即保外就医的,可以不公示,但应当在保外就医后三个工作日以内在监狱、看守所内公告。
    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监狱、看守所应当填写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连同有关诊断、检查、鉴别材料、保证人的保证书,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已委托进行核实、调查的,还应当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书。
    监狱、看守所审议暂予监外执行前,应当将相关材料抄送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看守所应当将提请暂予监外执行书面意见的副本和相关材料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第十四条 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原判人民法院和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应当上网公开。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
    第十五条 监狱、看守所应当向罪犯发放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及时为罪犯办理出监、出所相关手续。
    在罪犯离开监狱、看守所之前,监狱、看守所应当核实其居住地,书面通知其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并对其进行出监、出所教育,书面告知其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法律和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罪犯应当在告知书上签名。
    第十六条 监狱、看守所应当派员持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及有关文书材料,将罪犯押送至居住地,与社区矫正机构办理交接手续。监狱、看守所应当及时将罪犯交接情况通报人民检察院。
    第十七条 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 件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看守所可以将有关情况通报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罪犯的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由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程序组织进行。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执行刑罚的有关法律文书依法送达前,作出是否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写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在判决生效后七日以内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看守所或者执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和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决定不予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执行刑罚的有关法律文书依法送达前,通知看守所或者执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并告知同级人民检察院。监狱、看守所应当依法接收罪犯,执行刑罚。
    人民法院在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前,应当征求人民检察院的意见。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被羁押的,应当通知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派员持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及时与看守所办理交接手续,接收罪犯档案;罪犯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由社区矫正机构与执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 罪犯原服刑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回居住地暂予监外执行的,原服刑地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罪犯居住地的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由其指定一所监狱、看守所接收罪犯档案,负责办理罪犯收监、刑满释放等手续,并及时书面通知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
    第二十一条 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及时掌握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身体状况以及疾病治疗等情况,每三个月审查保外就医罪犯的病情复查情况,并根据需要向批准、决定机关或者有关监狱、看守所反馈情况。
    第二十二条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因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侦查机关应当在对罪犯采取强制措施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及时将判决、裁定的结果通知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和罪犯原服刑或者接收其档案的监狱、看守所。
    罪犯按前款规定被判处监禁刑罚后,应当由原服刑的监狱、看守所收监执行;原服刑的监狱、看守所与接收其档案的监狱、看守所不一致的,应当由接收其档案的监狱、看守所收监执行。
    第二十三条 社区矫正机构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予收监执行的,应当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后,报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收监执行决定的,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原服刑或者接收其档案的监狱、看守所,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予收监执行而未收监执行的,由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收监执行的检察建议。
    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时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居住地公安机关送交看守所收监执行;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时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的,由居住地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收监执行。
    监狱管理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原服刑或者接收其档案的监狱应当立即赴羁押地将罪犯收监执行。
    公安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由罪犯居住地看守所将罪犯收监执行。
    监狱、看守所将罪犯收监执行后,应当将收监执行的情况报告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并告知罪犯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判人民法院。
    第二十五条 被决定收监执行的罪犯在逃的,由罪犯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追捕。公安机关将罪犯抓捕后,依法送交监狱、看守所执行刑罚。
    第二十六条 被收监执行的罪犯有法律规定的不计入执行刑期情形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在收监执行建议书中说明情况,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批准机关进行审核后,应当及时通知监狱、看守所向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不计入执行刑期的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依法对罪犯的刑期重新计算作出裁定。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在决定收监执行的同时应当确定不计入刑期的期间。
    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看守所,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第二十七条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后,刑期即将届满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在罪犯刑期届满前一个月以内,书面通知罪犯原服刑或者接收其档案的监狱、看守所按期办理刑满释放手续。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刑期届满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及时解除社区矫正,向其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原判人民法院。
    第二十八条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以内,书面通知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并将有关死亡证明材料送达罪犯原服刑或者接收其档案的监狱、看守所,同时抄送罪犯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
    第二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或者批准机关、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有违法情形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第三十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第三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有关机关、单位调阅有关材料、档案,可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有关机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人民检察院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组织或者要求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对罪犯重新组织进行诊断、检查或者鉴别。
    第三十二条 在暂予监外执行执法工作中,司法工作人员或者从事诊断、检查、鉴别等工作的相关人员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生活不能自理,是指罪犯因患病、身体残疾或者年老体弱, 日常生活行为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的情形。
    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06)执行。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等五项日常生活行为中有三项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且经过六个月以上治疗、护理和观察,自理能力不能恢复的,可以认定为生活不能自理。六十五周岁以上的罪犯,上述五项日常生活行为有一项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即可视为生活不能自理。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1990年12月31日发布的《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同时废止。
    全文
    9 2019-08-06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97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堂姐银行违规操作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遵守哪些规定呢?
一键咨询
  • 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汾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7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3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朔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4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汾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6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太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阳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2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0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1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5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汾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太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2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6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7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2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3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忻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忻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2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8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7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2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4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忻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8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7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4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忻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4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忻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3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2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7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5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6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汾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5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1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8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4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7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2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朔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6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8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7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4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3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3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1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汾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1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0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6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3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5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4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3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1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2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治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太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5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朔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太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朔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太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盐城188****666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5****998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8****400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刑罚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人民法院,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暂予监外执行到期后不予收监吗
监外执行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不过,如果在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以后,犯罪分子的服刑期限已满,当然也不会再对犯罪分子收监执行,罪犯刑期未满的,仍然要收监执行。另外,监外执行期间违反相关规定的或者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都会及时收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人在外地怎么申请离婚
[律师回复] 解析:
如何在身处异地时提出离婚请求?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首先,若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协议离婚的共识,那么他们不一定非要前往颁发结婚证的民政部门来办理相关的离异手续。
实际上,他们可以选择前往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进行相应的操作。
其次,倘若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那么这时他们就要考虑前往被告的住所地(此处的“住所地”指的是其户籍所在地,但如果经常居住地与其户籍所在地并不相同的话,应将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请求了。
而这其中的“经常居住地”则特指那些被证明在此居住超过1年时间的地方。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暂予监外执行到期后不予收监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暂予监外执行到期后不予收监吗,对犯罪分子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帮信罪开庭判实刑会当庭收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审判结果的预测并非总是确定的。
是否需要收监服刑,这取决于判决结果:
1.若法院在做出判决时同时宣布适用缓刑制度,那么犯罪人便无需收押,根据其在缓刑期间的具体表现再判断是否有继续收押的必要。
2.反之,如果法院并未在判决过程中宣布适用缓刑,那么被告人将会在裁判结束后立即加以收押。
对于被宣布缓刑的罪犯,应当在缓刑的考察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接受社区矫治的监督管理。
若在此期间内没有出现法定禁止事项,则在缓刑考察期满之后,原判处的刑罚便无需执行,并且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如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却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服务,且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并可能被处以罚金。
对于单位犯下上述罪行的,将对该单位施加罚金的处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执行相应的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
决定执行的刑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1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交通肇事罪不予起诉条件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一般而言,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的案件均为公诉案件。
若符合不起诉标准,通常情况下司法机关将不会提起诉讼。
然而,如若此类事故导致了重大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那么司法机关便会依法提起诉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类型的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需真诚地表达悔意,通过向受害者支付赔偿金、赔礼道歉等方式以获取受害者的谅解,且受害者自愿与犯罪嫌疑人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达成和解协议:
(1)由民间纠纷引发,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所规定的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2)除了渎职犯罪之外,可能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过去五年内曾故意犯罪的,不适用于上述章节所规定的程序。
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均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予以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布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程度较小,不被视为犯罪的;
(2)犯罪行为已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告知才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执业多年的职务侵占罪律师费多少钱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根据各个处理阶段,我们会以不同计件方式设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其中,侦查阶段的每一件案件收费为2000至10000元不等;
而在审查起诉阶段,这一费用则升至2000至10000元/件;
一审程序中的收费相对较高,上升到4000至30000元/件。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收费标准均有一定程度的下调空间。
对于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我们将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如果同一律师事务所在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中,从第二阶段开始,我们将会酌情减少收费。
当被害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我们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我们将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费用。
此外,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如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若数额巨大,则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可能被并处没收财产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外地人如何办理北京居住证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内容用以申请本地区的长期居住许可:
1.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件;
2.近期未经修饰的正面照片;
3.符合"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所需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细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①居住期限证明文件:
既可以是外来人口的暂时居住登记信息,也可以是尚未过期的《暂住证》等等能证实居住期间的证据性材料;
②工作证明文件: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开具的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是其它能够体现其合法稳定收入来源的材料等;
③居处证明文件:
例如租房协议、房子所有权证明、购房协议或者由房东、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共同签署的居住证明等等;
④学业证明文件:
如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示的其它能说明持续在此学习的证据性文件等。
请注意:
对于以上各类证明文件的具体要求,应由当地公安机关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企业注册、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发展、国土资源以及教育等各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并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披露。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475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暂予监外执行算服刑吗?
暂予监外执行是算服刑的。因为根据法院的相关判决,如果判决了犯罪嫌疑人是监外执行,那么在见外的时间就属于刑期之中,但是监外执行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才行。并不代表犯罪嫌疑人就是自由之身。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外国人在我国犯盗窃罪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国外实施的盗窃行为若在回国后被定罪,将会按照国内的盗窃罪法规则进行相应的惩治。
具体而言,相关条文规定了不同盗窃金额所对应的犯罪程度,例如盗取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间、30000元至100000元间以及300000元至500000元间的,均应被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数额较大”的盗窃行为,通常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
而对于“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盗窃行为,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样需缴纳罚金;
至于“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盗窃行为,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意外砸伤他人当场不追究是不是就没事了
[律师回复] 解析:
免于追责并不必然意味着被告方未犯下任何罪行。
若经审查后决定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则可能会导致以下几种情况:
1.行政责任:
倘若被告人的行为涉嫌触犯了相关的行政纪律规定,那么他有可能将面临相应的行政惩处措施,如罚款、警示、暂时扣留或撤销其相应资质证书等。
2.民事责任:
如果被告人的行为与他人的财产损失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有所关联,被侵权方可向被告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负担赔偿金或者承担其它相关法律责任。
3.社会影响:
倘若被告人的行为触动了公众利益或践踏了道德底线,可能会遭受社会的口诛笔伐以及舆论的强烈监督,这无疑将会对被告人的个人声誉及社会信誉产生不可忽视的负面效应。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多次偷外卖属于盗窃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在一年内实施了三次以上的入室盗窃或是在公共场合实施了扒窃行为,那么就可以被判定为“多次盗窃”,从而构成犯罪事实,被认定为盗窃罪。
2.从这个角度来看,对于屡次实施盗窃行为的人士,通常情况下会适用第一个刑罚范围进行处罚,即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
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盗窃案件的详细情况,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并且有良好的认罪悔过态度,积极地向受害者退还赃款和赔偿损失,那么人民法院也有可能会考虑减轻其刑罚。
3.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这是构成盗窃罪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
而盗窃活动的具体情节,同样也是定罪的重要依据。
盗窃财物的价值大小,可以反映出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因此它是区分罪与非罪,以及衡量罪行轻重的关键标志之一。
4.只要行为人成功地让财物脱离物主的掌控,实际上将其置于自身的控制之下,即可视为犯罪既遂。
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也就是说,只有当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财产权,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时,才能构成盗窃罪。
5.至于盗窃得手后的财物处理方式、去向等问题,无论是据为己有、赠与他人、交予集体,还是予以毁弃,亦或是被他人非法占有,这些都只是非法获取财物后的后续事宜,无法改变非法侵犯财产所有权的本质,因此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