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著作权法的原理和传统以及各国一般的著作权立法和实践,作品独创性要求,仅限于作品的表达,而不及于作品的思想内容,此即各国广泛接受的思想和表达二分法原则,也是确定著作权保护范围的一项基本原则。 换言之,即著作权的保护只涉及思想的表达,而不保护思想本身。这一原则的确立是著作权制度发展中的重要成果之一。思想和表达区分的重要意义在于解决了作品独创性的外延,从而为限定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奠定了基础。因此,著作权法中所指的作品,其内涵较之于语言学中的作品要窄的多,仅指不同形式的对思想的表达。 思想与表达二分法体现了著作权法律制度对作者利益和其他创作人以及公共利益之间的一种平衡,其宗旨在于降低创作成本,形成一种合理的创作激励机制,从而促进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 教材上就有关于这样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