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成年,应从减。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仅从犯,应全三如果仅仅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防避胁,首大功,应减免。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胁从犯,自首后又立大功者,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轻且首、种且铲,可以免。犯罪比较轻并且自首的,种植毒品(具体记不太清楚了)并且能够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5、未唆精,首或功,可从减。教唆未遂,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自首或者立功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聋又哑,预或盲,可全三。又聋又哑的人犯罪、预备犯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外已罚,立大功,贪万退、行介贿,追前交,可减免。在外国已经受到处罚,立大功,贪污不足一万能够退还,行贿或者介绍行贿,在受到追究前能够上交,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