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所谓累犯,是指受过肯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时限内又犯被判处肯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通常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1、通常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再犯,不是法律术语。通常理解,犯特定之罪而被判处过刑罚,又犯特定相同类别之罪的犯罪分子。例如,97刑法第356条限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违法拥有毒品被判过刑,又犯本节限定之罪,从重处罚”。这是关于再犯的情形。累犯,不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