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之前是需要经过清算程序的,不然注销不了。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这两项就应该够提问者用的,可以召开一个股东大会,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解散公司就可以解散公司,如果小股东占的股份正好超过三分之一,那就让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然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工作完成后就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