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销售假药罪,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生产、销售劣药罪,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至于什么情况属于造成严重危害?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即是:
(一)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
(二)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三)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四)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所以长春长生公司所生产的百白破疫苗即便是劣药,如果没有造成上述后果,也不能以生产劣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因此在非过失的情况下,若百白破疫苗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应以生产伪劣产品罪追究长春长生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市场之上,道德永远是底线,人民群众尤其是孩子的生命安全,永远是不可触碰的红线。狂犬病至今无药可医,百白破是新生儿必打疫苗,关乎生命、关乎希望、关乎家庭社会和国家的未来。拿这样的事情当儿戏,情不能忍,理不能容,法不能恕!如果真存在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行为,必将对犯罪行为严惩不怠,司法机关定会依法严惩,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