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岁的老人被车撞当场死亡,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抢救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家属的损失。肇事司机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受害人已年满85岁,死亡赔偿金按五年计算赔偿,同时根据死者生前居住地来确定是否按城镇或农村标准赔偿。受害人家属如果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受害人家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不会支持。具体各项赔偿标准如下:
1、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2、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误工损失的计算:受害人亲属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亲属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亲属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实际的发票来赔偿,
4、死亡赔偿金,标准为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住户人均一年的可支配收入×5年,农村居民为农民人均一年的纯收入5年。
5、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所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