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消防队开认定书。
2、《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第108号令)第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接到火灾报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火灾事故认定;情况复杂、疑难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火灾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检验、鉴定时间不计入调查期限。”第二十七条规定“ 受损单位和个人应当于火灾扑灭之日起七日内向火灾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如实申报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并附有效证明材料。”第三十条规定“ 对起火原因已经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对起火原因无法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点或者起火部位以及有证据能够排除的起火原因。”
3、火灾调查,公安消防部门是不向火灾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鉴定单位是要收取物证鉴定费用的。
4、你可以与当地消防部门进行联系。现在的火灾认定,不像以前那样非得明确具体的火灾原因或火灾原因不明,现在是认定到何种程度就写明到何种程度,即可能是具体的一种原因,也可能写排除哪些原因等(因为消防队也不是神人,不能对每起火灾都能调查得很清楚)。
5、不管如何,请记住,今后发生火灾应当立即进行报警,火灾发生后通知消防部门,并保护好火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