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行为人有刑法意义上的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从而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是,在出现疾病的情况下,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的能力与自我控制的能力也可能分离。只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都具备,才属于有刑事责任能力。
根据现代刑事立法的规定,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一般指两类人:
一是未达责任年龄的幼年人;
二是因为精神疾病而没有刑法所要求的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
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