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大家都知道但一个人涉嫌犯罪就会被警察逮捕,关进看守所,这时候还只是犯罪嫌疑人,并不是真正的犯人。他们只是暂时被关押在看守所,一旦法院经过审理判刑,那他们就会被扭送到监狱,这时候才是真正意义上坐牢,在看守所里并不是坐牢。
其次实质上我国强制关押人的地方一般有拘留所,看守所,监狱这几个地方。其他地方是没有权利私自关押任何人的。我国法律规定一般社会上的打架斗殴,吵闹等小事,不涉及到刑事责任,只会被关进拘留所,拘留所还只是针对扰乱社会治安层面的事情,和看守所一样蹲在里边不属于坐牢,只会被关押十几天就被放出来了,还没有看守所管理严格。
再者看守所关押的一般都是没有经过法院审判的嫌疑人,如果法院进过审理,
最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实质性的犯罪,就会被无罪释放,不会留下任何案底,对犯罪嫌疑人以后的生活也不会有任何影响。
但是对于那些经过法院的审判,最终定罪,但是刑期很短的人,去除待在看守所的时间,也不剩多少刑期,直接就在看守所里服完刑期,这些人虽然在看守所待着,但也属于坐过牢。
还有严格上来说其实坐牢的意思就是你有没有真正被法院审理判刑,如果法院经过审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况属实,这样就会司法机关直接送到监狱服刑。假如犯罪嫌疑人被关在看守所,但是法院一直没有审理宣判,这些犯罪嫌疑人即使在看守所里待上几年,也不算坐牢,更不会留下案底。所以关键还是要看法院有没有判刑,并对让犯罪嫌疑人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