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我国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途径有两条: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依法领取离婚证;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调解或判决,进而确定婚姻关系是否解除。
按照你的陈述,你丈夫在你们婚后不久即患上了精神病,且经过多年的医治也没有好转。这种情况下,法院完全可以根据前述司法解释之规定,认定你俩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离婚。顺便提醒一句:在起诉时,你一定要将你丈夫多年来求诊的病历资料和医疗发票等重要证据提交到法院。另外,在起诉状中,应将你丈夫的父母列为他的法定代理人,以便法院通知他们作为你丈夫的监护人出庭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