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租房合同没到期是可以提前终止的。
1、当事人协商一致。
2、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单方当事人能够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的五种情形。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且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6、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