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刑法中并未将单纯放高利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如果放高利贷的人在收债过程中使用的手段触犯刑法上规定的罪名是可能构成犯罪的。比较常见的是收债过程中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和强迫交易罪等。
此外,还有一种放高利贷的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叫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然后再将这个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从中赚取利差,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高利转贷罪侵害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而不是借贷人的财产权或者人身权。所以该罪名设置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有人从银行套贷赚取利差危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因此普通公众还是应该要远离高利贷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