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根据《合同法》第45条和第46条的规定,附生效条件或生效期限的合同,只有在所附条件成就时或期限届至时,合同才生效。这是合同产生效力的起点,即一般是在合同成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