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出资是公司成立并进行生产经营的财产基础,该财产是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发展的必要条件,资本维持是公司的重要制度,也是公司对外承担债务责任的保证。根据公司制度的一般原理,股东的出资一旦转入到公司后,股东的该笔出资即转变为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得对该财产再主张权利。
但是,在实务中有的股东在出资后,迅速利用各种手段将转入到公司的出资抽走,股东的出资实际上已经是公司的财产,股东抽走出资就是非法的掏空公司资产,严重侵蚀公司资本,损害了其它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抽逃出资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达到一定的条件甚至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使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但股东因为抽逃出资,肯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