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并不一定,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式依照“最低计税价格”为基准。通俗点说,其实购置税的具体价格不是以指导价为基数来进行计算,而是以裸车的购车价(即购车发票上的价格)为准。当发票的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时,才会最低计税价格进行征收。法律依据是《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五款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
(一)车辆价格证明
1、境内购置车辆,提供销售者开具给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凭证,包括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者其他有效凭证。
2、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二)办法第九条第五项规定,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主管税务机关认为明显偏低的,核定计税价格的方法如下:核定计税价格车辆销售企业车辆进价(进货合同或者发票注明的价格)×(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