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二、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刑法》第385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刑法》第386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