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城务工人员石家庄外地户口上学的问题,所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一)随迁子女在石家庄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其父母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居住证: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于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在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注:一家三口除了有市内户籍和“新三区”户籍的人之外,其余都要有2017年5月31日之前下发的居住证。例如,如果居住证的上时间是6月1日,则无效!)
2.户口证明:父母双方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与随迁子女家庭原籍户口簿。
3.住房证明:与《居住证》登记住址一致的住房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
4.务工或经商证明:父母双方与石家庄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务工或经商证明应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取得。(注:有营业执照的经商人员是可以不提供劳动合同的但是注意时间!)
5.儿童预防接种证(仅限小学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