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公司改革以后,对工人的安置基本上是两种情况:一种是予以工龄买断,一次性发放经济赔偿金,解除劳动关系。另一种就是继续工作,原来集体公司中的工人成为新公司的正式工人,再次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公司工龄和社会保险保障。
1.集体公司改革是隶属上个世纪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移经过中的特殊产物,集体公司改革指的是集体所有制公司为适应现代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要求而进行的转换公司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公司规则的社会系统工程。公司改革怎样对工人进行安置,已经有许许多多的事实上的例子。
2.实践中,对集体公司的改革存在许多类型,但基本类型仅有二种。一种类型简称狭义的集体公司改革,是指被改革的集体公司的原管理者成为改革后新设立公司(公司)的股东,另一种类型简称为广义的集体公司改革,是指被改革的集体公司的原管理者不是改革后新设立公司(公司)的股东。改革实务中,集体公司的改革绝大多数都是狭义上的集体公司改革、即集体公司的原管理者或经营者成为被改革后新设立公司(公司)的股东。所以,公司改革怎样对工人进行安置,关键是看公司进行的是哪一种的具体类型。而且,每个地方会根据地域分别略有分别。
3.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集体公司改革事实上上是被改革的公司与其他参与改革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再次调整的经过;从改革的内容来看,主要是对集体公司的给钱结构(股权结构)、内部治理结构,公司利益分配结构、劳动用人规则、工人福利和社会保障规则等微观公司规则进行的一系列相配套调整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