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二审提交的证据必须是新证据,因此理论上一审中没有提交的是不能再提交了。如果你是在一审审理期间已经取得但是没有提交的,如果没有其他阻碍你提交的事由则你的证据提交之后法院也不会采纳。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但是在实际情况中,现在法院内部倾向于认为,案件事实比程序合法重要,所以你只要有证据尽管交给二审承办法官。形式最好是书面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四十一条《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